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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聊城市阳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仕图医考      152      发布时间:2017-04-27





2017年聊城市阳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为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4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以及阳谷籍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17年阳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 9:00-5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5月4日11:00-5月8日16:00
报名网站: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grs.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5月4日 11:00-5月8日12:00
报名期间综合类由人社局负责初审,教育类由教育局负责初审,卫生类由卫计局负责初审,初审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相应类别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5月4日11:00-5月9日12: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2017年阳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2017年5月22日9:00—25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应聘须知》),于2017年5月5日9:00至5月9日16:00到县人社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定向招聘岗位因报名不足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调剂到同类岗位或同一招聘单位其他岗位。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及时在阳谷县人社局网站及主管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信息采集:2017年5月23日9:00—25日17:00,应聘人员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现场采集掌静脉和身份证信息,具体信息采集地点另行通知。凡不按要求采集信息者,不得进入考场。  
(五)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初审工作分工分别由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局具体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审查单位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和卫生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考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综合类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教育类、卫生类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按规定程序,在主管部门网站和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报的材料见《应聘须知》。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网站和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凡应聘人员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拟聘用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和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报名岗位确定应聘单位,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挑选应聘单位。应聘单位确定后,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公立医院招聘人员为县直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
(一)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8866516116
县教育局:0635-6217239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635-7131895
 
附件:
 
 
中共阳谷县委组织部
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